为进一步提高我国轮滑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同时为正确、科学地引导群众参与轮滑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5部分:轮滑场所》、《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决定举办速度轮滑及自由式轮滑等级教练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主办单位
深圳冰上运动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广州漂移轮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深圳市瑶玮轮滑有限公司
深圳忆童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协办单位
深圳宝安体育馆
深圳市与轮共舞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五、培训对象
(一) 速度轮滑初级、中级教练员及三级、二级裁判员
(二) 自由式轮滑初级、中级教练员及三级、二级裁判员
六、时间和地点
2016年5月17日-19日,深圳宝安体育馆
七、培训、考试与结业
(一) 培训形式
分为自由式轮滑培训班和速度轮滑培训班分别授课。
(二) 培训内容
1. 轮滑运动概论
2. 速度轮滑班
1) 速度轮滑技术、战术;
2) 速度轮滑教学与训练
3) 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3. 自由式轮滑班
1) 自由式轮滑技术、战术;
2) 自由式轮滑教学与训练;
3) 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三) 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1.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70分。实践考核满分30分。
2. 结业
初、中级教练员的考核总成绩达到60分为通过,并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四) 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 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二档。
2. 结业
理论成绩达到6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持已取得的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裁判员等级申请表和照片向深圳市轮滑协会或广东省轮滑协会申请裁判员证或晋升裁判员等级。
(五) 学员只可选择速度轮滑或自由式轮滑之一作为学习和考核项目,不可同时学习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
八、 参加办法
(一) 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的规定报名参加相应级别(项目)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 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 等级教练员
1) 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
2) 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所需学历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等(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近期小2寸(1寸)彩色照片不少于3张。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等级裁判员
1) 轮滑裁判员培训申请表
2) 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2张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学员资格鉴定由培训考核小组依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标准》及《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审定。
(四) 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九、培训费用
(一) 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住宿需自行寻找。学员另交纳会务费100元/人。
(二) 培训费
1. 等级教练员
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 等级裁判员
二级裁判员每人800元,三级裁判员第人600元。
(三) 资料费:教材60元
(四) 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正本每份30元(每人限1份),证书副本每份20元(可认购)。(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 报名
请学员于2016年5月14日前将回执表电子格式发送到:
联系人: 徐峰,13798229806; 刘杰,13928404925;
蒋玮:18537285817; 黄明锋,17724015760;
(二) 报到
1. 请提前认真填写《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晋升)表》,并将原件于报到当日交会务组。
2. 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5月16日至深圳宝安体育馆南门报到;5月19日下午三点以后离会,请提前电话咨询报到等相关事宜。
十一、其他
(一) 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 学员自带相关器材装备。
(三) 举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 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十二、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请注意中国轮滑协会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