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8月12日-8月14日

  地点:上海黄浦轮滑馆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中国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轮滑运动协会

  四、协办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轮滑俱乐部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各级轮滑协会。

  六、比赛内容

  (一)竞赛项目

  1.速度过桩(少年/青年/成年男子、女子组)

  2.单人花式绕桩(少年/青年/成年男子、女子组)

  3.花式刹停(男子/女子组)

  4.花式对抗(男子/女子组)

  5.双人花式绕桩(标准组)

  (二)表演项目

  轮滑舞蹈(团体标准组)

  (三)年龄分组

  1.成年组:199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青年组:1999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3.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标准组:不分性别年龄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成年、青年、少年单人运动员男、女各6人,双人花式绕桩3组。

  (二)参加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组(2003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2014—2015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少年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定的《201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结合WSSA发布的2015竞赛规则进行。

  (二)入围花式对抗的选手选拔办法:

  1.参加花式对抗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花式绕桩的比赛。

  2.依据花式绕桩比赛的成绩,男、女运动员分别取报名花式对抗的前16名与前8名运动员进入分组。

  (三)表演项目竞赛办法:

  1.比赛时间:180秒以内,从音乐响起开始计时。

  2.以2人以上的团队形式表演。

  3.表演风格、舞种、服装、道具不限。

  4.表演区域可由表演团队自行决定是否要放桩。

  5.轮滑鞋种类不限

  (四)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服装参加入场式(或开幕式)。

  (五)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单、双排均可)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六)运动员的表演音乐须以MP3格式,在2015年8月2日之前,以邮件发送至大会裁判组,并在邮件中注明运动员代表单位、姓名、运动员性别、比赛组别、项目等信息。裁判组邮箱地址:cfsc_music@163.com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7、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7分,依此类推(双人花式绕桩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人(对、组)的项目,按参赛人数减1录取。

  (四)若参赛不足3人(对、组)的组别,将做为表演项目,不计成绩。

  (五)速度过桩和单人花式绕桩各组别前3名,双人花式绕桩前2名,花式刹停各组别前2名选手进入2015年世界自由式轮滑锦标赛中国队候选名单。

  (六)各项目的优秀选手将获得2015年上海自由式轮滑公开赛参赛资格。

  十、报名及日程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附后)一式两份(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7月26日前,分别寄送:

  中国轮滑协会:

  联系人:刘育廷

  电 话:010-87182320,67147628

  传 真:010-67133577

  电子邮件:crsa_cn@163.com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9号

  邮 编:100763

  上海市轮滑运动协会:

  邮 编:200030

  电 话:13311994555

  传 真:021-60910930

  联系人:马晓娟

  电子邮件:skate@srsa.cn

  十一、费用

  (一)报名费:单人项目,每人每项50元,双人项目每对50元。表演项目不收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组委会推荐酒店名单将在公布。

  十二、裁判员: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请各参赛单位针对本次参赛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等相关保险,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交验人身意外保险单原件。

  (三)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同时交验经过年审的运动员注册证(或二代身份证/或户口薄等)。

  (四)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