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进一步推动我国轮滑运动普及和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决定于3月25-26日举办“星耀巴黎 追梦奥运”全国轮滑系列赛事(北戴河站)暨北戴河少儿轮滑邀请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3月18日       


  “星耀巴黎 追梦奥运”

  全国轮滑系列赛事(北戴河站)

  暨北戴河少儿轮滑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秦皇岛市体育局

  北戴河区人民政府

  三、运营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比赛日期:2023年3月25日-26日

  (二)比赛地点:北戴河区奥林匹克大道公园轮滑场

  五、比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1)儿童甲/乙组(男、女):3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

  2)少年甲/乙/丙(男、女):500米争先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

  六、比赛场地

  周长为200米标准场地。

  七、年龄分组

  少年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甲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儿童乙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八、参赛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九、参赛资格

  (一)年龄和健康状况:各参赛单位请自行排查,有以下情况及症状者不得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其他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参与剧烈体育运动的症状。

  十、参赛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队参赛人数不限,每名运动员报项不限,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未满16周岁的运动员,报名时需有监护人签名,比赛时由监护人陪同前往。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轮滑鞋,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护具,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的器材参赛。

  十一、竞赛规则

  采用最新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中国轮滑协会认定的最新国际条款。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6人的组别,减1名录取。

  (三)参赛不足3人的组别,将取消比赛。

  (四)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为各组别获得单项前六名总分之和(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如遇积分相等比较最好名次的多少(先比较第一名多少,如相等比较第二名多少、依次类推)。

  十三、费用

  1.各参赛队费用自理。为便于管理,各参赛队统一食宿,食宿标准为每人每天160元。

  2.参赛服务费:每名运动员100元。

  十四、报名、报到及联席会议

  (一)报名方式

  将以下资料于3月22号23点59分之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完成网上提交到组委会报名:

  1.电子报名表;

  2.签字的参赛承诺书(扫描件)。

  3.签字的健康承诺书(扫描件)

  报名表及承诺书扫码下载:

  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dhtyjjx@163.com

  联系人:李岩

  电话:13785929986(微信同)

  (二)报到

  1.报到时间与地点:

  2023年3月24日14:00-18:00到北戴河幸运国际酒店(西经路6号)报到(联系人:郭先生,手机:18833564888),报到后14:00-20:00可到轮滑场适应场地。

  2.参加人员: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

  3.报到当天请递交以下报名资料给到组委:

  (1)完成签字的纸质版《参赛承诺书》《健康承诺书》各1份(未满18周岁的运动员须家长(监护人)签署);

  (2)参赛运动员针对本次赛事的保险单(3月25-26日)复印件1份;

  (三)联席会议

  1.时间与地点:

  2023年3月24日20:00在幸运国际酒店会议室召开。

  2.参加人员:裁判长、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

  十五、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一)裁判长及主要裁判由赛事组委会委派;

  (二)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三)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六、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各项规定。

  (三)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四)本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大会组委会。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