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团体会员:
为推广和普及花样轮滑运动,提高我国花样轮滑队列滑(集体滑)、单人舞蹈教练员的业务水平,加强花样轮滑骨干队伍建设和管理,适应国际、国内花样轮滑训练、竞赛的需要,进一步规范花样轮滑和普及轮滑运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轮滑活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中国轮滑协会批准,定于2017年11月24日至26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全国花样轮滑队列滑、单人舞蹈等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青岛市轮滑运动协会
三、协办单位
青岛明奥轮滑俱乐部
四、支持单位
青岛市体育总会
青岛市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
五、培训项目
花样轮滑队列滑(集体滑)、单人舞蹈各等级教练员、裁判员
六、时间和地点
2017年11月24日至26日在青岛市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举行。
七、培训内容、考试与结业
(一)培训内容
(1)花样轮滑发展概况、花样轮滑种类与比赛项目
(2)花样轮滑队列滑、单人舞蹈教学与训练
(3)花样轮滑规则和裁判通则
(4)花样轮滑竞赛与组织
(二)等级教练员考核与结业
花样轮滑队列滑、单人舞蹈进行理论和实践两项考核,理论考核为闭卷,满分60分,实践考核满分40分。初、中、高级教练员考试成绩60分为通过。
(三)裁判员考核与结业
(1)理论和实践考核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法。实践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档。
(2)等级裁判员结业
理论成绩达到60分,实践考核成绩达到合格为通过,颁发结业证书。(通过者应持结业证书、已取得的裁判员等级证书原件、裁判员等级申请表和照片向所在地体育行政部门申请等级的裁判员称号。
八、参加办法
(一)学员要严格按照《轮滑教练员技术等级制度》、《轮滑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报名参加相应级别教练员与裁判员的培训,并按培训班的学习纪律和要求参加学习和考核。
(二)参加教练员培训的学员须在报到时向培训班会务组出示以下个人资格鉴定材料:
(1)花样轮滑队列滑、单人舞蹈教练员技术等级申请表。
(2)申报相应等级教练员、裁判员所需学历证明、学习专业及专项的学校(院系出学习专项证明)证明、轮滑比赛成绩证明及证书、体工队或体校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相应级别的申报条件)。
(三)报到时交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照片不少于4张。
(四)学员须年满16周岁。
九、培训费用
(一)食宿费和会务费
学员往返交通费用和学习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学员须向承办单位一次性交纳会务费150元/人。
(二)培训费
等级教练员
1、高级教练员每人1600元、中级教练员每人1200元、初级教练员每人600元。
2.等级裁判员,每人600元。
(三)资料费:裁判员教材每人15元;教练员教材每人60元
(四)证书费
等级教练员证书每份50元(正本副本各1份),副本可另外认购(每份20元),裁判员结业证书免费。
(五)在校学生培训费按标准的80%收取(须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参加兼项培训的学员培训费减免总培训费的10%。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请于2017年11月18日前将回执表和相关申请表发邮件至270853307@qq.com
报名联系人:王阳 电话:15653277585 17660439777
花样轮滑队列滑、单人舞蹈教练员资格事宜可咨询中国轮滑协会花样轮滑竞赛委员会,联系人:李秀良电话:15901326584
(二)参加培训的学员请于2017年11月23日10点至15点到青岛崂山区第二实验小学会议室报到,青岛本地学员可在23号15点前报到(地点相同)。27日上午离会。
十一、其他
(一)学员自行办理培训期间伤病意外事故保险。
(二)学员自带轮滑鞋(单排双排均可)。
(三)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学员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图片、录像、文字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四)未达到所申报级别通过分数线的等级教练员学员,按每12分一档可授予下一级别教练员称号,原交纳培训费不予退还。未通过本次所申报级别考核的学员,可免该级别培训费参加下一次培训和考核,但须交纳已获级别的培训费。如仍未通过所申报级别的考核,若再次申请,则必须按规定重新交费后参加培训和考核。
(五)请登陆中国轮滑协会官方网站下载相应表格并打印报名。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