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嘉兴市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海宁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四、支持单位
浙江火星人厨具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5日-6日 中国海宁市
六、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一)、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乙组:
1、男女组300米个人计时赛
2、男女组1000米计时赛
3、男女组10000米积分淘汰赛
4、男女组3000米接力
(二)、少年丙组:
1、男女组300米个人计时赛
2、男女组1000米计时赛
3、男女组5000米积分淘汰赛
4、男女组3000米接力
(三)、少年丁组:
1、男女组300米个人计时赛
2、男女组500米计时赛
3、男女组1000米计时赛
(四)、教练组:
1、男女组500米争先赛
2、男女组1000米计时赛
七、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0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
青 年 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丁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教练 组:199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男、女各6人。每组每项最多报2人(接力赛除外)。中国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外籍运动员可个人参赛。禁止跨年龄组比赛。
(二)参加教练组、少年丁组、少儿组比赛的中国籍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参赛,外籍运动员需持本人护照参赛。其余组别的中国籍运动员必须持中国轮滑协会运动员注册证参赛。2016—2017年度首次注册的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进行身份核对。
(三)参加教练组的中国籍运动员须持有中国轮滑协会颁发的等级教练员证、外籍运动员须出具执教运动队或当地轮滑协会的相关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为有坡度200米国际标准赛道。
(二)执行《2013年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三)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
(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且须佩戴专业头盔。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十、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登录运动员注册系统 rollersports.basts.com.cn/WeApp/index.aspx填写报名单,于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外籍和中国籍丁组、教练组运动员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至:海宁市轮滑协会
电子邮箱:hnlx66@163.com
电 话:0573-87012000
联系人:张 超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于2017年8月3日报到,4日熟悉场地,5-6日比赛,8月7日离会。具体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每名运动员¥150元。
(二)各参赛队须在承办单位提供的地点食宿,食宿标准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贴。
十二、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分别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证书、奖金;4-6名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参赛不足6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各单项奖金标准如下:
成年组、青年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1000、600、500、300、300、300元;
少年甲乙丙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500、300、200、100、100、100元;
少年丁组:第1至6名分别奖励200、150、100、50、50、50元;
教 练 组:第1至3名分别奖励500、300、200元。
十三、其它
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事故保险,报到时须检查保险单,未办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