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和地点
2017年8月8日至10日在上海市轮滑学校举行
二、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上海市体育局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体育局
上海市轮滑协会
四、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各体育院校,中国轮滑协会团体会员等有关单位。
五、竞赛项目
(一)双排轮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少年甲组
1. 规定图形
2. 自由滑
2.1短节目
2.2长节目
3.全能:规定图形+自由滑。
(二)双排轮单人滑少年乙组
长节目
(三)双排轮双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四)双排轮双人舞蹈
1. 规定舞
2. 风格舞
3. 自由舞
(五)双排轮单人舞蹈(成年、青年组)
1.规定舞
2.风格舞
3.自由舞
(六)双排轮单人舞蹈(少年组)(表演项目、规定舞)
(七)单排轮成年、青年组单人滑
1. 短节目
2. 长节目
(八)单排轮少年组单人滑
长节目
(九)队列滑
六、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1-3名,成年、青年、少年甲组双排轮单人滑运动员男、女各3人,第3人只进行规定图形的比赛,少年乙组长节目男、女各3人,双人滑、双人舞蹈各1对,单人舞蹈成年、青组男、女各2人,少年组男、女各2人。单排轮单人滑成年、青年组、男、女各2人,少年组男、女各3人。队列滑,每单位限报1个队。人数不得于少12人,最多不超24人,器材、服装统一
(二)年龄分组
1、男、女单人滑按年龄分4组。
成年组:200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含1月1日)。
青年组: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07年1月1日(不含1月1日)以后出生。
2、双人滑、双人舞蹈、队列滑不分年龄组。单人舞蹈少年组(表演项目)不分甲乙组,单排轮少年组不分甲乙组。
(三)参加比赛的所有运动员必须持注册证参赛。有关规定请登录中国轮滑协会网www.rollersports.cn查询。2016年-2017年度首次注册的参赛运动员必须在报到时出示身份证(或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原件核对身份。
(四)根据《花样轮滑技术水平测试(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必须出具相应等级证书(香港运动员不受此限):
成年组运动员:B2级(含)以上。
青年组运动员:B3级(含)以上。
少年组运动员:C1级(含)以上。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2016年版《花样轮滑竞赛规则》。
(二)运动员必须于赛前向大会裁判组录有比赛音乐的U盘,U盘需注明参赛单位、姓名、性别、比赛项目、比赛组别。
(三)单人滑成年组、青年组图形比赛,图形抽签确定一组后,在确定组内抽出两个图形进行比赛。
(四)少年乙组继续执行优秀运动员提前晋组和团体总分补偿的规定。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团体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双人滑和双人舞蹈名次得分按单人项目名次得分的1.5倍计算,队列滑2倍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二)各单项(组、对)分别录取前6名给予奖励。
(三)参赛不足6名(对)的组别,录取及奖励数为报名人(对)数减1。参赛不足3名(对)的组别,将作为表演项目,不计入团体总分。
十、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参加单位请将报名表(加盖注册单位公章),于2017年7月15日前,发送至:
上海市轮滑协会
电话:021-63463277、13585766501
联系人:梁倩
邮箱:368450951@qq.com
(二)报到与离会
参赛人员与裁判员请于2017年8月6日报到,11日离会。报到地点:上海市轮滑学校(上海市黄浦区方斜路515号)。
组委会会议分别于8月6日16:00与8月7日16:00举行,请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准时参加(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每名运动员100元人民币(为维护报名参赛的严肃性,保证竞赛编排的严谨性,本次比赛按报名表报名人数收取报名费)。队列滑每队500元。
第一次报名参赛的省(区、市)和西部地区的代表队不收取报名费。
(二)参赛人员往返差旅费与食宿自理,大会将提供推荐酒店。
十二、裁判员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派。
十三、其它
(一)有意结合比赛进行宣传的单位请与承办单位协商。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请各参赛单位提前自行办理意外伤病事故保险。未办保险者不得参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