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19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轮滑运动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3年11月24日-26日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举办2023年全国少年轮滑(单排轮滑球)锦标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1.2023年全国少年轮滑(单排轮滑球)锦标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5.拟申请等级运动员名单(单排轮滑球项目)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11月4日  

 

  2023年全国少年轮滑(单排轮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轮滑协会

  海宁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四、执行单位

  嘉兴市轮滑协会

  海宁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浙江卫来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海宁市宏诚实业有限公司

  海宁市幼儿健康运动协会

  吉姆狮少儿体能运动中心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24日-26日

  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七、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及港、澳、台地区轮滑协会均可组队参赛。

  八、比赛项目和年龄分组

  (一)竞赛项目

  单排轮滑球(青年/少年甲、乙、丙组;青年组和少年甲组分男女;少年乙、丙组不分男女)

  (二)年龄组

  1.青年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2.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 - 2012年12月31日;

  3.少年乙组:2013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4.少年丙组:2015年1月1日 - 2016年12月31日;

  5.禁止跨年龄组参赛;

  九、参加办法

  (一)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运动员均可参赛,鼓励跨行业、跨地区组合参赛。港澳台地区运动员请通过本地区轮滑协会统一组队。

  (二)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可报运动员8-16人,其中球员不超过14人、守门员不超过2人。

  (三)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 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 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 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 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 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 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四)运动员参赛需自行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赛区途中)、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十、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技术规则或补充规则。

  (二)比赛使用中国轮滑协会认可的器材,包括护具和服装要求。

  (三)参赛队须按照规定穿着统一比赛服(自备一深一浅两套),必备护具包括头盔、护肘、手套、防摔裤、护腿。青年组、少年各组须穿戴全护面罩、护胸,护颈和护齿。

  (四)比赛分为两局,上下半场,上半场时间为15分钟净时(或20分钟毛时)下半场时间为15分钟净时(或20分钟毛时)局间休息5分钟,如果常规赛中两队打成平局,要休息3分钟,然后进行5分钟加时赛比赛,某队先进球为获胜,加时赛如果打平,比赛双方互射点球,点球每队派三名队员开始,如果打平,一对一互射,如果一方射中,另一方没射中对方球门既被判负。

  (五)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

  十一、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与缴纳赛事服务费

  1.截止日期:11月18日23点59分

  2.报名邮箱:hnlx66@163.com

  3.报名联系人:张超

  报名联系电话:15157365876

  4.线上审核所需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3)保险单:为本次赛事购买的保单;

  (4)身体健康证明:2023年1月之后县级以上医院开具;

  (5)参赛保证书,带签名;

  (6)赛事服务费凭证,以代表队为单位,请备注参赛项目、组别、队伍等信息;

  请将上述各项内容的图片、照片、电子版等按项目打包后,发到报名邮箱。

  5.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会在一周内给予邮件回复。

  6.如有补充资料需重新发邮件者,请在邮件中说明。

  (二)报到与离会

  1、参赛人员于2023年11月24日9:00-12:00报到,24日下午熟悉场地,24晚、25日和26日比赛、28日离会。

  2、报到地点:海宁市育才路2号国际轮滑中心三楼

  十二、录取与奖励

  (一)各组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其中1-8名颁发奖杯、证书,第1-3名颁发奖牌。

  (二)参赛不足8队的,减1录取;报名不足3队的,设为表演项目;报名只有1队的取消比赛。

  (三)规定各小项和组别(少年甲乙组)达到6队上场比赛的,可按照名次授予等级运动员称号(参赛队伍报名时需上报拟申请等级运动员的名单),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21年发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21〕131号)。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凡参加全部比赛项目、遵守比赛规程和规则,服从大会和裁判,在比赛过程中无违反运动员纪律的代表团均获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体育道德风尚奖证书。

  十三、经费

  (一)赛事综合服务费:每队2000元,报名截止前缴纳,账户如下:

  1、名称:海宁市轮滑协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30481676190211N

  3、账号:33001636140059666127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宁鹃湖支行

  5、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育才路2号

  6、电话:87012065

  (二)各参赛队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自理。

  (三)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四)组委会可根据参赛队伍申请提供有偿交通服务。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大会日程安排

  另行通知。

  十六、其他

  (一)填写报名表并前来参赛,视为同意规程的一切规定。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等进行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