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88号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轮滑项目竞赛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就《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轮滑项目竞赛规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轮滑协会邮箱crsa_cn@163.com。
特此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7月14日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轮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时间、地点待定
决赛:11月,广西南宁
二、竞赛项目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小项和年龄设置方案》(体青字〔2023〕8号)执行。
(一)男子速度轮滑(500米+D争先、1000米争先)
(二)女子速度轮滑(500米+D争先、1000米争先)
(三)男子自由式轮滑速桩
(四)女子自由式轮滑速桩
(五)男子单排轮滑球
(六)女子单排轮滑球
(七)男子轮滑阻拦
(八)女子轮滑阻拦
(九)男子花样轮滑单人滑
(十)女子花样轮滑单人滑
三、参加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邯郸市,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赤峰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朝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滁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甘孜藏族自治州,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天津市西青区、滨海新区,上海市黄浦区、杨浦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单位有资格报名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年龄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小项和年龄设置方案》(体青字〔2023〕8号)执行。
(三)香港、澳门参赛运动员应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运动员资格由香港、澳门参赛代表团依照规定审定。
(四)中国轮滑协会将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异议,须书面反馈(加盖公章)至中国轮滑协会。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各单位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无意见。
五、参加办法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负责督促所属相关单位组队报名、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
(二)各单位以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花样轮滑、单排轮滑球、轮滑阻拦项目分别组队。
(三)预赛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根据参赛组别选报1-2人,队医或工作人员1人;速滑、自由式、花样项目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轮滑球、轮滑阻拦项目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12人。
(四)决赛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队医等正编人员数量按运动员人数1:4的比例配备(不足1人按1人确定)。
(五)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及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修订条款。
2.每位选手必须参加500米+D争先赛及1000米争先赛,按两项比赛名次积分之和确定选手成绩排名;如积分相同,500米+D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3.预赛取前16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4.决赛阶段
(1)500米+D争先赛
按蛇形排列分成4组,进行三轮比赛;每轮小组前2名晋级下一轮比赛,最终4名选手参加冠亚季军决赛。
(2)1000米争先赛
按蛇形排列分成2组,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取小组第1名+6个最好成绩晋级,第二轮8名选手参加冠亚季军决赛。
(二)自由式轮滑
1.执行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
2.比赛设个人计时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个人计时赛每个选手2轮比赛,取最好成绩排名;淘汰赛每组2人,先胜2局的选手晋级下一轮比赛(打满5局仍未分出胜负的,按个人计时赛成绩确定晋级选手),直至决出1至8名。
3.淘汰赛因伤病原因弃权的选手,按该选手最后完成的比赛轮次成绩排名。无故弃权,取消选手所有比赛成绩。
4.预赛取前16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三)单排轮滑球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轮滑球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器材自备,比赛服须统一(深、浅色各一套)。
3.预赛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报名不足7支队伍,采用小组单循环比赛);同省(市)队伍须强制分组。采用小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办法确定最终排名。
4. 预赛取前8名代表队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5.决赛阶段
(1)按预赛前8名成绩蛇型排列,分A、B两组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比赛。
(2)第二阶段比赛,按小组赛成绩进行排名;小组第3名争夺第5-6名;小组前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负队争夺第3-4名;胜队决出冠亚军。
(四)轮滑阻拦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轮滑阻拦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比赛服须统一(深、浅色各一套)。
3. 预赛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积分赛(报名不足7支队伍,采用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同省(市)队伍须强制分组。采用小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办法确定最终排名。
4.比赛仅允许使用单排轮滑鞋。
5.预赛取前8名代表队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6.决赛阶段
(1)按预赛前8名成绩蛇型排列,分A、B两组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积分赛。
(2)第二阶段比赛,按小组赛积分进行排名;小组第3名争夺第5-6名;小组前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负队争夺第3-4名;胜队决出冠亚军。
(五)花样轮滑
1.参照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花样轮滑竞赛规则执行(比赛细则另行通知)。
2.预赛设单人自由滑长节目,成绩按个人单项比赛总分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先比较技术分,再比较艺术分。
3.预赛取前12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4.决赛设单人自由滑短节目和长节目;成绩按个人两项比赛总分之和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先比较短节目总分,再比较长节目总分。
5.代表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音乐U盘,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按中国轮滑协会另行公布的补充通知执行。
2.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比赛的,须提前向中国轮滑协会和赛区组委会提交书面说明。
3.各代表队提前2天到赛区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单位费用自理。
(二)决赛
报名和报到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和保险
(一)代表队所有人员赛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身体健康。
(二)由代表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保单查验。
十一、经费
(一)预赛
参赛运动员及随队官员(含领队、教练员、队医等)需缴纳食宿费,中国轮滑协会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给予一定的食宿补贴(具体标准详见补充通知)。各代表队交通、医疗、差旅等费用自理;赛区负担酒店至训练场、赛场的交通、场地费、技术官员相关费用等。
(二)决赛
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兴奋剂检查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