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88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轮滑项目竞赛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现就《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轮滑项目竞赛规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7月18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轮滑协会邮箱crsa_cn@163.com。

  特此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7月14日  
 

  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

  轮滑项目竞赛规程(征求意见稿)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预赛:时间、地点待定

  决赛:11月,广西南宁

  二、竞赛项目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小项和年龄设置方案》(体青字〔2023〕8号)执行。  

  (一)男子速度轮滑(500米+D争先、1000米争先)

  (二)女子速度轮滑(500米+D争先、1000米争先)

  (三)男子自由式轮滑速桩

  (四)女子自由式轮滑速桩

  (五)男子单排轮滑球

  (六)女子单排轮滑球

  (七)男子轮滑阻拦

  (八)女子轮滑阻拦

  (九)男子花样轮滑单人滑

  (十)女子花样轮滑单人滑

  三、参加单位

  河北省石家庄市、保定市、邯郸市,山西省太原市、大同市,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赤峰市,辽宁省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朝阳市,吉林省长春市、吉林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七台河市,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滁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厦门市,江西省南昌市、赣州市,山东省济南市、青岛市,河南省郑州市、洛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湖南省长沙市、岳阳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北海市,海南省海口市,四川省成都市、甘孜藏族自治州,贵州省贵阳市、遵义市,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陕西省西安市、榆林市,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市,青海省西宁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石嘴山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喀什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北京市东城区、朝阳区,天津市西青区、滨海新区,上海市黄浦区、杨浦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九龙坡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以上单位有资格报名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资格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六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年龄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公开组)小项和年龄设置方案》(体青字〔2023〕8号)执行。

  (三)香港、澳门参赛运动员应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运动员资格由香港、澳门参赛代表团依照规定审定。

  (四)中国轮滑协会将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有异议,须书面反馈(加盖公章)至中国轮滑协会。公示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各单位对运动员代表资格无意见。

  五、参加办法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负责督促所属相关单位组队报名、资格审查及确认工作。

  (二)各单位以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花样轮滑、单排轮滑球、轮滑阻拦项目分别组队。

  (三)预赛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根据参赛组别选报1-2人,队医或工作人员1人;速滑、自由式、花样项目可报男、女运动员各3人;轮滑球、轮滑阻拦项目可报男、女运动员各8-12人。

  (四)决赛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队医等正编人员数量按运动员人数1:4的比例配备(不足1人按1人确定)。

  (五)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代表队参赛。

  六、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及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修订条款。

  2.每位选手必须参加500米+D争先赛及1000米争先赛,按两项比赛名次积分之和确定选手成绩排名;如积分相同,500米+D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3.预赛取前16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4.决赛阶段

  (1)500米+D争先赛

  按蛇形排列分成4组,进行三轮比赛;每轮小组前2名晋级下一轮比赛,最终4名选手参加冠亚季军决赛。

  (2)1000米争先赛

  按蛇形排列分成2组,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取小组第1名+6个最好成绩晋级,第二轮8名选手参加冠亚季军决赛。

  

  (二)自由式轮滑

  1.执行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

  2.比赛设个人计时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个人计时赛每个选手2轮比赛,取最好成绩排名;淘汰赛每组2人,先胜2局的选手晋级下一轮比赛(打满5局仍未分出胜负的,按个人计时赛成绩确定晋级选手),直至决出1至8名。

  3.淘汰赛因伤病原因弃权的选手,按该选手最后完成的比赛轮次成绩排名。无故弃权,取消选手所有比赛成绩。

  4.预赛取前16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三)单排轮滑球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轮滑球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器材自备,比赛服须统一(深、浅色各一套)。

  3.预赛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比赛(报名不足7支队伍,采用小组单循环比赛);同省(市)队伍须强制分组。采用小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办法确定最终排名。

  4. 预赛取前8名代表队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5.决赛阶段

  (1)按预赛前8名成绩蛇型排列,分A、B两组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比赛。

  (2)第二阶段比赛,按小组赛成绩进行排名;小组第3名争夺第5-6名;小组前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负队争夺第3-4名;胜队决出冠亚军。

  (四)轮滑阻拦

  1.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最新《轮滑阻拦竞赛规则》。

  2.各代表队比赛服须统一(深、浅色各一套)。

  3. 预赛根据报名情况,抽签分组进行单循环积分赛(报名不足7支队伍,采用小组单循环积分赛);同省(市)队伍须强制分组。采用小组单循环和交叉淘汰赛办法确定最终排名。

  4.比赛仅允许使用单排轮滑鞋。

  5.预赛取前8名代表队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6.决赛阶段

  (1)按预赛前8名成绩蛇型排列,分A、B两组进行第一阶段单循环积分赛。

  (2)第二阶段比赛,按小组赛积分进行排名;小组第3名争夺第5-6名;小组前2名采用交叉淘汰赛,负队争夺第3-4名;胜队决出冠亚军。

  (五)花样轮滑

  1.参照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花样轮滑竞赛规则执行(比赛细则另行通知)。

  2.预赛设单人自由滑长节目,成绩按个人单项比赛总分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先比较技术分,再比较艺术分。

  3.预赛取前12名晋级决赛阶段比赛。

  4.决赛设单人自由滑短节目和长节目;成绩按个人两项比赛总分之和进行排名。如总分相同,先比较短节目总分,再比较长节目总分。

  5.代表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交音乐U盘,并注明代表单位、姓名、性别。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九条有关规定执行。

  八、技术官员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和报到

  (一)预赛

  1.按中国轮滑协会另行公布的补充通知执行。

  2.报名后因故无法参加比赛的,须提前向中国轮滑协会和赛区组委会提交书面说明。

  3.各代表队提前2天到赛区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会。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的单位费用自理。

  (二)决赛

  报名和报到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执行。

  十、体检和保险

  (一)代表队所有人员赛前必须进行体检,证明身体健康。

  (二)由代表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保单查验。

  十一、经费

  (一)预赛

  参赛运动员及随队官员(含领队、教练员、队医等)需缴纳食宿费,中国轮滑协会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给予一定的食宿补贴(具体标准详见补充通知)。各代表队交通、医疗、差旅等费用自理;赛区负担酒店至训练场、赛场的交通、场地费、技术官员相关费用等。

  (二)决赛

  按照组委会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兴奋剂检查

  按照《第一届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教体艺函〔2023〕1号)第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