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各行业体协办公室、各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团体会员:为推动青少年轮滑运动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3年7月15日至7月16日在天津市宁河区双奥中心举行2023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6月30日
2023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天津市体育局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天津市轮滑运动协会
宁河区体育局
兴宁集团
三、协办单位
天津体育职业学院
四、运营单位
天津奔马体育有限公司
五、比赛日期及地点
2023年7月15日-16日 天津市宁河区双奥中心
六、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七、比赛项目
(一)成年组、青年甲组、青年乙组、少年甲组、少年乙组:
200米双人计时赛(追逐)、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10000米淘汰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二)少年丙组、少年丁组:
3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10000淘汰赛、10000米积分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注:10000米积分淘汰赛项目不计入总决赛
八、比赛场地
场地为200米双曲度跑道,世界轮联指定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九、参加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不限。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不含接力项目),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2008年12月31日以前;
青年甲组: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
青年乙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少年甲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少年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少年丁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以上年龄组别分别设男、女组。
(三)参赛运动员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参赛。
(四)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禁止跨年龄组参赛。
十、比赛办法
执行2013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中国轮滑协会、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8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十二、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参加单位请于2023年7月7日前根据参加的项目将参赛报名表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zerolinksport@163.com。
2.报名咨询
组委会接待工作组
电话:13803021275
联系人:薛君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二)报到
参赛人员携带相关材料(1.自愿参赛责任书、2.反兴奋剂承诺书、3.保险单、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5.赛前30日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健康证明,主要项目为心电图等)于7月14日19:00前到宁河区双奥中心报到、交参赛费领取参赛用品。
(三)日程
(四)离会
完成本赛事所有比赛及参加颁奖仪式后可离会。
十三、经费
(一)本次比赛收取参赛服务费:每人150元。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请各队自行预定食宿酒店。
十四、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 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五、其他
(一)请各参赛单位务必自行办理伤病意外事故保险,并签订自愿参赛责任书。报到时须提交保险单,未办理保险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二)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三)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