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3〕44号
各轮滑协会、俱乐部、赛事运营单位,有关单位:中国轮滑协会于2022年9月27日发布了《关于规范轮滑赛事名称的通知》,近日又发现有单位在其赛事活动名称中违规使用“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按照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全国性社会组织主办或承办的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赛事活动,名称中可以使用“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体育赛事活动不得使用与其相同或类似的名称。
为规范轮滑赛事活动有序开展,促进轮滑事业健康发展,在此,中国轮滑协会重申,请各级轮滑协会、俱乐部、赛事运营单位规范办赛行为,依法依规申办、举办国际性、全国性轮滑赛事活动。
对未经批准使用“国际”、“全国”、“中国”等名称举办轮滑赛事活动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主体,中国轮滑协会将依法依规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不符合《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体育赛事活动名称规定的,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恶劣的,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属于非经营性体育赛事活动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对违规举办轮滑赛事活动的相关单位,对参加违规赛事活动的教练员、裁判员,经查实后将一并在协会官网和公众号予以通报。
本通知发布后,再有违规者将严肃处理。请广大轮滑运动员和轮滑爱好者不要参加违规赛事活动,共同营造轮滑赛事活动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