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5〕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轮滑运动水平,中国轮滑协会定于4月12日至13日在河北省邢台市举办2025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河北邢台站)。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你们,请各队伍积极组织参赛,按要求填写线上报名表并提交相应的附件。
附件:
1.2025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河北邢台站)报名表
中国轮滑协会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 (邢台站)
竞 赛 规 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邢台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邢台市轮滑协会
天津奔马体育有限公司
三、支持单位
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5年4月12日—13日
(二)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七里河城市运动公园轮滑场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各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等均可组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
成年组、青年甲/乙组、少年甲/乙组: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淘汰赛、3000米接力赛;
少年丁组:2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儿 童 组:200米计时赛、300米计时赛、500+D米争先赛;
注:以上所有组别均分男/女组。
七、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6年12月31日 日以前出生;
青年甲组: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青年乙组: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少年甲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少年乙组: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少年丙组: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少年丁组: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儿 童 组: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八、比赛场地
场地为周长200米最新国际标准单曲赛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九、参加办法
(一)凡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参赛。
(二)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2人。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四)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运动员参赛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其中,年龄不足18岁的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
(六)大会将统一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竞赛办法
比赛执行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订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国际规则修订版。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组别分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参赛不足8人(队)的组别,减1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3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各组别运动员成绩计入团体总分,前8名给予奖励。团体总分计分方法以各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按9、7、6、5、4、3、2、1分方法计算,获第1名者得9分,依此类推。接力项目按18、14、12、10、8、6、4、2分方法计算。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四)各分站赛各项目各组别前16名选手、参加过两次2025年中国轮滑(速度轮滑)公开赛分站赛的选手获得进入总决赛资格(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十二、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公平竞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使用兴奋剂。
十三、报名
1.本次赛事通过小程序报名,报名二维码如下。请各队伍于4月3日24:00前根据小程序内要求报名上传附件并缴费。
为核对报名信息,各项目、各参赛队请于报名截止前将报名表发至邮箱:zerolinksport@163.com以便于组委会进行报名核对。同时添加组委会联系人微信进入赛事群。
报名小程序联系人:王 凯
联系电话:15605812249
组委会联系人:李鹏程
联系电话:17769335433(同微信)
十四、报到及技术会议
(一)参赛运动员2025年4月11日8:00—16:00到赛事组委会报到,18:00召开组委会暨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
(二)报到地点: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西大街368号邢台体育馆
报到联系人:田欣霞
联系电话:15028847111(同微信)
十五、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270元/人/2项(接力项目免费,含保险和赛事包),超出两项部分增加100元/项;
(二)报名成功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赛事组委会仅支持由于运动员身体不适的退赛申请,并出示医学诊断证明,待比赛完成后办理退费,其他任何情况不接受退赛退费。
(三)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十六、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实习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七、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九、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