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5〕12号
各省(区、市)轮滑协会,有关单位:
第二十届亚洲轮滑锦标赛速度轮滑比赛将于7月在韩国堤川举行。为选拔优秀选手代表中国参加比赛,中国轮滑协会决定于3月6日至7日在浙江省海宁市举办第二十届亚洲轮滑锦标赛速度轮滑国家队选拔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符合参赛要求的运动员、队伍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中国轮滑协会
2025年2月21日
第二十届亚洲轮滑锦标赛速度轮滑国家队选拔赛
竞 赛 规 程
一、比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二)支持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轮滑协会
(三)承办单位
海宁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海宁市体育总会
海宁市轮滑协会
(四)协办单位
海宁市人民政府海洲街道办事处
海宁市红十字会
(五)执行单位
嘉兴市轮滑协会
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
浙江卫来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合作单位
海宁市宏诚实业有限公司
海宁市幼儿健康运动协会
海宁玖冠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3月6日至7日
地点:海宁国际轮滑运动中心(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育才路2号)
三、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地级市轮滑协会(轮滑项目管理部门)、轮滑俱乐部、有关单位。
四、比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一)本次选拔赛设成年男子组、成年女子组、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
(二)年龄分组
成年组:200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青年组: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出生。
(三)亚锦赛选拔赛项目与亚锦赛速滑项目场地赛设立项目相同,设置200米双人追逐赛、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淘汰赛。
五、组队及参赛资格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运动员每人根据个人能力上报短距离选手或长距离选手,比赛项目根据上报的运动员类型进行匹配:短距离选手参加200米双人追逐赛、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长距离选手参加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10000米淘汰赛。参赛运动员需符合以下参赛资格。
(二)参赛资格
1.获得 2021年至 2024 年全国轮滑(速度轮滑)锦标赛各项目各组别前六名的适龄运动员;
2.曾入选过国家队的适龄运动员。
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运动员,可获得本次选拔赛参赛资格。取得资格的运动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放弃该参赛资格。若出现获得上述名次的选手中有人弃权,后续名次不得递补。
六、选拔办法及人数
(一)积分排名
1.短距离运动员以200米双人追逐赛、500 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3个项目名次获得积分,以总积分排列名次。
2.长距离运动员需参加以1000米争先、5000米积分赛、10000 米淘汰赛3个项目名次获得积分,以总积分排列名次。
3.根据运动员名次排名。前四名获得积分,第一名 25 分、第二名 18 分、第三名 15 分、第四名 12 分;如遇3项比赛总积分相等,短距离和长距离分别比较500米+D争先赛和5000米积分赛的排名。
(二)在所有参赛运动员中分组别选拔出成年男子组、成年女子组、青年男子组、青年女子组各8名运动员,长短距离各四人,共计32人(获得世界运动会参赛资格的运动员自动获得亚锦赛资格,相应组别减少相应名额)。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场地:室内速滑馆,周长200米赛道,弯道有坡度,涂层地面。
(二)按照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速度轮滑竞赛规则》执行。
八、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2月26日23点59分
2.报名所需资料:
(1)参赛资格证明(成绩册、证书等);
(2)电子报名表和盖章扫描件;
(3)身份证或户口簿(运动员页);
(4)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5)《自愿参赛责任书》(带签名,不足18岁由监护人签字);
(6)《反兴奋剂承诺书》(带签名);
(7)《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带签名)。
3.报名联系人:张超 15157365876(同微信)
4.报名邮箱:hnlx66@163.com
(二)报到和离会
参赛人员于2025年3月5日9:00-11:00报到,6日熟悉场地,7日比赛,8日离会。
九、经费
(一)本次赛事免收赛事服务费
(二)各参赛队差旅费、食宿费自理。
(三)大会推荐酒店如下:
十、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一、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二、其他
(一)选拔赛将严格按照相关竞赛规则和标准进行。
(二)选拔过程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三)教练员的选派根据入选运动员的人数及单位决定。
(四)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五)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六)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七)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八)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注意事项
参赛运动员名单将于选拔赛结束后根据选拔办法进行公示。运动员名单公示后,请各参赛运动员所在地方队伍针对参赛运动员组织集训,并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反兴奋剂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对运动员的反兴奋剂管理进行监督,中国轮滑协会将在赛前组织至少一次的反兴奋剂检测。如运动员的兴奋剂检测出现异常,取消该名运动员代表国家征战亚锦赛的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