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5〕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轮滑项目(单排轮滑球)比赛运动员资格及资格审查工作,根据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相关精神,现就轮滑项目(单排轮滑球)运动员资格、审查程序和要求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运动员资格

  冰球类专业运动员(包括退役运动员)不得报名参加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轮滑项目(单排轮滑球)比赛。冰球类专业运动员是指:

  (一)办理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的运动员。

  (二)曾经代表省(区、市)、解放军、行业体协等单位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冰球比赛的运动员。

  (三)参加过2023-2024赛季、2024-2025赛季全国冰球职业联赛的运动员。

  二、审查程序和要求

  (一)由各省(区、市)体育部门对代表本单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表加盖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公章。

  (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群众比赛轮滑项目竞委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国家体育总局和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官网“第十五届全国运会群众赛事活动信息平台”以及中国轮滑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三)经审查违反规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赛事活动规程总则》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知。

  中国轮滑协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