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2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轮滑运动发展,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2月21至22日在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举办2024年U系列中国青少年轮滑巡回赛(杭州桐庐站)。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1.2024年U系列中国青少年轮滑巡回赛(杭州桐庐站)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11月18日

 

2024年U系列中国青少年轮滑巡回赛(杭州桐庐站)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浙江省轮滑协会

  桐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杭州市滑冰轮滑速度运动协会

  桐庐县体育发展中心

  四、执行单位

  杭州启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酷尔体育文化有限公司

  五、支持单位

  中滑联(浙江)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杭州市横河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恩酷(桐庐)体育有限公司

  六、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地点:桐庐体育馆

  七、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等均可组队参赛。

  八、比赛项目

  (一)速度轮滑

  U18/U16//U14/U12:2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3000米淘汰赛;

  U10/U8:200米计时赛、500米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U6:单圈计时赛、双圈计时赛、三圈计时赛。

  (二)自由式轮滑

  U18/U15/U12/U10/U8:单脚速度过桩、双鱼速度过桩、前交叉速度过桩

  U6:双鱼速度过桩、前交叉速度过桩

  九、年龄分组

  (一)速度轮滑项目

  U18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U16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U14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U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U8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U6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自由式轮滑项目

  U18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U15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U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U10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U8组: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U6组: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十、比赛场地

  (一)速度轮滑:桐庐体育馆;

  (二)自由式轮滑:桐庐体育馆。

  十一、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速度轮滑/自由式轮滑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报名人数不限。

  (二)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三)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的轮滑鞋、头盔及护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不得使用带有制动装置的轮滑鞋参加比赛。

  (四)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五)运动员参赛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其中,年龄不足18岁的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

  (六)大会将统一为运动员办理专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十二、竞赛办法

  (一)速度轮滑比赛规则

  执行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与裁判通则》及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修订条款。

  (二)自由式轮滑比赛规则

  1.单脚速度过桩

  执行中国轮滑协会审定的《2013自由式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试行)》,并结合世界轮联发布的最新条款。

  2.双鱼速度过桩

  双鱼速度过桩场地示意图

  (1)场地布置

  起跑盒由两个长2米,相距0.4米的线组成,主线至首桩中心线8米,共17个桩,桩距1.2米,终点线距离尾桩0.8米,总比赛距离为:8米+1.2米×16+0.8米=28米。

  (2)竞赛方式

  采用两条赛道、两套电子计时器,按上图流线进行比赛,运动员在1号道比完第一轮后直接滑行到2号道起点进行第二轮比赛,两轮结束后取最好一轮成绩进行排名。

  ①发令起跑方式

  站位要求:前面的轮滑鞋必须在两根起跑线之间,轮子不得碰线,后脚不做要求。发令方式:两声口令“各就位”“预备”,5秒内自行出发。

  ②双鱼速度过桩不设置首桩线,运动员双脚必须从首桩同一侧同时触地进桩,否则判罚一个漏桩,无左右侧进桩要求。

  ③绕桩过程中允许双轮绕桩,若两桩之间未绕,则视为漏桩,桩被踢离桩贴中心点视为踢桩,踢漏桩每个桩加时0.2秒,罚桩超过4个(不包括4个桩)成绩无效。

  ④双鱼绕桩的动作最低要求前进方向上两只脚不得完全错开,绕桩过程中若变化为其他绕桩动作,均判罚一个漏桩。

  ⑤尾桩冲刺终点线时,允许前后脚错开冲刺,但双脚必须都至少有一个轮子着地出终点线,否则成绩无效。

  3.前交叉速度过桩

  前交叉速度过桩场地示意图

  (1)场地布置

  起跑盒由两个长2米,相距0.4米的线组成,主线与首桩中心线重合,共20个桩,桩距0.8米,终点线距离尾桩0.8米,总比赛距离为:0.8米×19+0.8米=16米。

  (2)竞赛方式

  竞赛模式和起跑发令同双鱼速度过桩。

  ①运动员的两只脚进入第一个桩时,双脚必须触地且从首桩两侧画葫芦进桩,否则本次成绩无效。

  ②绕桩过程中若两桩之间未交叉则视为漏桩,踢桩判罚要求同双鱼速度过桩,踢漏桩每个桩加时0.2秒,罚桩超过4个(不包括4个桩)成绩无效。

  ③出终点线时,允许两脚前后错开冲刺,但双脚必须都至少有一个轮子着地出终点线,否则本轮成绩无效。

  (三)运动员同时报名速度轮滑和自由式轮滑,但是需要缴纳两份技术服务费和保险费。

  (四)出现下述情况,取消相关运动员成绩,并通报批评相关代表队:

  1.运动员代表不同队伍参赛;

  2.运动员冒名顶替参赛;

  3.领队、教练、运动员或监护人出现不服从裁判员指挥,扰乱竞赛秩序的情况。

  十三、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公平竞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使用兴奋剂。

  十四、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小项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8人,减1录取。

  (三)报名不足3人,取消比赛。

  十五、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12月10日23:59

  2.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

  (2)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3)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带签名;

  (4)自愿参赛责任书,带签名;

  选手不足18岁的,上述签名资料由监护人签名。

  3.报名联系人:黄明华,15868853483

  4.报名邮箱:CSLSPORT@163.com

  (二)报到与离会

  1.速度轮滑报到

  报到时间:12月20日,15:00-18:00

  报到地点:桐庐开元名都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白云源路999号)

  2.自由式轮滑报到

  报到时间:12月21日,15:00-18:00

  报到地点:桐庐开元名都大酒店,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白云源路999号

  3.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三)初步日程

  注:最终日程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后另行通知

  十六、经费

  (一)赛事服务费:

  1.速度轮滑:220元/人,内含两项个人项目,增报60元/项

  2.自由式轮滑:220元/人,内含两项个人项目,增报60元/项

  (二)竞赛专项保险由组委会负责

  (三)各参赛队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自理。

  (四)大会提供基础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五)缴费账号:

  单位名称:杭州启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账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沙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账 号:3301041060000884647

  缴费二维码如下:

  (一定要备注缴款单位)

  十七、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八、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须在比赛成绩公布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提请仲裁需提交1000元申诉费,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十九、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