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19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滑板运动技术水平,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0月19日至20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举行2024年中国轮滑(滑板)公开赛(黄石站)。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体育总局社体中心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10月10日
2024年中国轮滑(滑板)公开赛
(黄石站)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湖北省体育局
黄石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黄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铁山区人民政府
三、运营单位
圣巴(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比赛时间:2024年10月19日-20日
比赛地点:湖北省黄石市
五、参加单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等培训机构及港、澳、台地区轮滑协会均可组队参赛。
六、比赛项目和年龄分组
(一)竞赛项目
1.滑板街式:U18组、U15组、U12组、U9组,分男/女;
2.陆地冲浪赛(展演项目):成年组,不分性别。
(二)年龄组
成年组: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U18组: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U15组: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U12组: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U9组: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参加办法
(一)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每队可报领队1人、每项目可报教练1人,每队最多可报教练员2人,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人可报项目不限。
(三)运动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原件或复印件备查。
(四)参赛运动员应使用的滑板、陆地冲浪板、头盔及护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组委会有权拒绝运动员使用不安全及危险性器材参赛。
(五)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运动员参赛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其中,年龄不足18岁的运动员需要由监护人签字。
(七)大会将统一为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参赛队自理。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由世界轮滑联合会最新发布的竞赛规则及中国轮滑协会发布的技术规则或补充规则。
(二)街式赛
1.所有参赛者必须佩戴头盔参赛。
2.比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阶段每名队员有两轮比赛机会,每轮45秒。决赛采用“2+5”赛制,每位队员两轮线路,每轮45秒,再加五轮技巧(“大绝招”)比赛,每轮每人一个动作。比赛计时开始5秒内必须出发。
3.根据动作难度、完成度、场地利用率、流畅度、连贯性打分。预赛阶段,取两轮中最高轮分数为最终得分,排定名次。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据低分轮的得分排定名次。决赛阶段,以两轮线路比赛和五轮“大绝招”比赛中的三个最高分之和相加排定名次(其中必须有一轮街式最高成绩和两轮大绝招最高成绩)。如两人(或两人以上)得分相同,根据最高分轮次的得分排定名次。
4.五名裁判员将使用0-100.00 分制进行评分。每回合比赛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并取剩余三个分数的平均分,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如各组别报名不足8人(含8人),减两名录取。不足3人仅作为交流赛不计积分。
6.若各组别报名人数超过60人(不含60人)则增加公开预选资格赛。
公开预选资格赛赛制:3 分钟混合赛,3 名滑板选手同时在场地中。
(1)计分依据:对每位选手混合赛期间的表现的整体印象。
(2)计分方法和时间:每场混合赛结束时,裁判员将 3 名选手的分数录入计分系统。
7.首轮比赛,电脑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决赛运动员按预赛排名相反的次序出场。
8.运动员不得跨年龄组报名。
9.出现下述情况,取消相关运动员成绩,并通报批评相关代表队:
(1)运动员代表不同队伍参赛;
(2)运动员冒名顶替参赛;
(3)领队、教练、运动员或监护人出现不服从裁判员指挥,扰乱竞赛秩序的情况;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小项组别录取前8名给予奖励。
(二)第1-3名颁发奖牌、证书;第4-8名颁发证书。
(三)各单项参赛不足8人减1录取;报名不足3人的,取消比赛。
(四)未参加颁奖仪式的前3名运动员,或未在现场领取的4-8名运动员,相应的奖杯、奖牌和证书不予补发。
十、报名、报到与离会
(一)报名
1.报名截止日期:10月12日23点59分
2.报名所需资料:
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
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带签名;
自愿参赛责任书,带签名;
报名联系人:阚鑫,15141128631
报名二维码:
(二)报到与离会
报到时间:10月18日;
报到地点:待定;
比赛结束后即可离会。
(三)日程
以领队会议通知为准
十一、经费
赛事综合服务费:
服务费:200元/人/项;
竞赛专项保险:15元/人;
各参赛队的食宿、差旅、市内交通自理。
大会提供医疗保障,比赛期间发生的伤病及治疗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十二、仲裁和裁判
由中国轮滑协会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报名邮箱:crsa_cn@163.com。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三、申诉
如果竞赛分数已经获得裁判长批准并予以公布,则为最终分数,不得再进行申诉。运动员可根据世界轮滑联合会的《解释程序》,请求裁判长对评判和竞赛相关事宜做出解释。
在所有情况下,运动员、领队和教练必须以符合职业标准的方式向组委会提交解释申请。组委会将对任何违反职业标准和粗暴(身体上或言语上)的举止进行评估,可能导致运动员、领队和教练被取消比赛资格。
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四、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