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1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中国轮滑协会训练基地、俱乐部等有关单位:

  为推动国内速度轮滑运动发展,促进速度轮滑项目国际交流。中国轮滑协会定于2024年11月1日至3日于中国浙江•钱塘轮滑中心举办2024年“一带一路”中国·东盟国际速度轮滑城市邀请赛。

  现印发竞赛规程,请积极组织参赛。

  附件:

  1.2024年“一带一路”中国·东盟国际速度轮滑城市邀请赛报名表

  2.自愿参赛责任书

  3.反兴奋剂承诺书

  4.身体健康证明承诺书

  5. “一带一路”中国·东盟国际速度轮滑城市邀请赛竞赛规程(英文版)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9月26日    

 

2024年“一带一路”中国·东盟国际速度轮滑

城市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轮滑协会

  二、承办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三、支持单位

  浙江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杭州市体育局

  四、协办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民政和文化旅游体育局

  浙江省轮滑协会

  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五、执行单位

  杭州向卫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六、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11月1日-3日

  地点:中国浙江•钱塘轮滑中心

  七、竞赛项目与年龄分组

  (一)竞赛项目:

  1.成年组/青年甲/乙组(分男/女):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3000米接力赛

  2.少年甲/乙组(分男/女):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5000米积分赛、3000米接力赛

  3.少年丙组(分男/女):200米单圈计时赛、500米+D争先赛、1000米争先赛

  (二)年龄分组

  成 年 组:200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青年甲组: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青年乙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甲组: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乙组: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少年丙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八、参赛办法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各行业体协、学校、轮滑协会、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东盟城市参赛人员由承办单位邀请)

  (二)各单位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队运动员男女各8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

  (三)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加一个年龄组的比赛。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轮滑协会最新审定的《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及世界轮联最新修改条款。

  (二)比赛场地为周长200米国际标准赛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三)比赛使用中国轮滑协会认可的器材,包括护具和服装要求。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请于10月20日24点前根据参加的项目将参赛报名表及相关资料扫描电子版发至HZQTLHZX@163.com,邮箱设置自动回复,如若没有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联系确认,以防出现漏报或邮件拦截。

  2.报名咨询

  联系人:尚明森 18368371663

  报名咨询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1:30;13:00-17:00

  (二)线上审核所需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3.保险单:为本次赛事购买的保单;

  4.身体健康证明:2024年6月之后县级以上医院开具;

  5.参赛保证书,带签名;

  6.赛事服务费缴费证明(缴费截图与备注队伍名称等)。

  备注:将以上6份资料照片整理成一个文件夹并备注清楚代表队名称,领队姓名,电话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报名邮箱。

  (三)报到与离会

  1.报到离会:2024年11月1日报到,并熟悉场地,2-3日比赛,4日离会。

  2.报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钱塘轮滑中心轮滑馆中厅

  3.适应场地:报到时领取适应训练时间段号码,并按照时间段号进行场地训练。

  十一、经费

  (一)本次比赛收取参赛服务费:每人200元,内含两项个人项目,额外增项需另付费(100元/项,接力赛免费)。

  (二)汇款账号二维码如下:

  注:请备注参赛队伍名称

  (三)各参赛单位可入住大会推荐酒店,也可自行解决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如选手因伤病等原因无法参赛,需提供医院证明,经审核后,该选手的赛事服务费将退回。如选手因个人原因放弃参赛,赛事服务费不退。

  十二、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组别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给予奖励。冠、亚、季军分别颁发奖牌、证书、奖金;第四到八名颁发证书。

  (二)参赛不足八人(队)的组别,减一录取及奖励。参赛不足三人(队),取消该项目。

  (三)优秀组织奖:按参赛队报名人数等进行综合排名,颁发牌匾。

  (四)体育道德风尚奖: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分别按照10%的比例评选。

  (五)个人项目奖金明细(元;税前;接力项目不设立奖金)

  十三、仲裁和裁判

  由主办单位选调,技术官员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将负担其食宿、差旅、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不足人员由志愿裁判(需向中国轮滑协会秘书处报名,要求:一级及以上,计入裁判资历)和当地裁判补充。

  十四、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遵纪守法、公平竞赛、恪尽职守、廉洁自律,严禁使用兴奋剂。

  十五、申诉

  如果参赛运动员对成绩和判罚有异议,必须在该单项比赛成绩公布后15分钟内,领队或教练以书面的形式向大会仲裁委员会提出,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胜诉,退还申诉费,如败诉不予退回,费用将用于普及开展该项目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十六、其他

  (一)比赛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运动员的图片、录像旨在促进轮滑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推广活动。

  (二)提交报名表并前来参赛将被视为同意规程的所有规定。

  (三) 本次比赛的摄影、录像权衍生作品的版权归运动会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对本次赛事进行跟踪录像、制作光盘等宣传品发行出售。

  (四)各参赛领队要在赛前对本队队员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赛风赛纪教育工作,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队员安全。

  (五)在本赛事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可以依法向中国体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归中国轮滑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