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4〕31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轮滑俱乐部,有关单位:

  为推动轮滑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各方面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国轮滑协会章程》《国家运动队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发展实际,中国轮滑协会草拟了《国家轮滑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4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轮滑协会crsa_cn@163.com。

  附件:国家轮滑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轮滑协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