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轮协字〔2022〕31号

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轮滑协会(轮滑项目管理部门),体育院校轮滑项目管理部门,轮滑俱乐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发展,完善项目制度体系,促进轮滑项目健康、安全、有序发展,根据《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工作的通知》(体规字〔2022〕5号)要求,结合轮滑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现印发《中国轮滑协会培训管理办法》《中国轮滑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轮滑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请遵照实施。

  附件:1.中国轮滑协会培训管理办法

            2.中国轮滑协会运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

            3.中国轮滑协会纪律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国轮滑协会      

  2022年12月30日